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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信用中国(湖南长沙)网站发布,长沙星碧置业有限公司近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被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罚款30000元。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长沙)网站
处罚详情显示,2022年10月26日,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接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工单称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违法广告语进行商业宣传。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天眼查显示,长沙星碧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湖南新长海发展集团成员,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东包括湖南新长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湖南省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等。该公司在长沙县开发有碧桂园漓湘悦楼盘,2021年,该公司曾因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牌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
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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